我校荣获包头市首批“素质教育示范学校”称号
发布时间:2014/02/26 09:00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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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落实国家、自治区及包头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纲要精神及《包头市素质教育规范》相关要求,进一步推进全市中小学校深化教育改革,规范办学行为,提高教学质量,全面实施素质教育,按照教育部《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》,市教育局在学校自评、旗县区教育局自查、申报的基础上,组织评估小组于2013年10月至11月对全市申报的51所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评估。经市教育局研究,决定授予包头九中等22所学校“包头市素质教育示范学校”荣誉称号。
这是对我校素质教育的肯定与鼓励,我们要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继续发挥示范、引领作用,进一步在依法办学、规范办学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,开拓创新,再创佳绩。努力探索推进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,深入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,全面提高办学质量。